联合投标的如果中标合同如何签订?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耀锦”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国际上看,招标代理机构是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法律咨询:联合投......本文有52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国际上看,招标代理机构是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法律咨询:联合投标的如果中标合同如何签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联合投标的如果中标,招标人可与中标的主标单位签订科技项目合同,而参标单位与主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则以投标文件中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为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联合投标的如果中标合同如何签订?”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401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