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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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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人问题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法律咨询: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境 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 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纳税人:

企业。不分其所有制性质或隶属关系,不分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或 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也不分是国内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只要发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都属 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企业。

非企业性单位。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一切非企业性 单位,只要发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都应当缴纳增 值税。

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相关法律知识: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赋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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