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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长虹“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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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长虹“无事”

称未发现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发票;举报人上周四被拘,家人称尚未接到法律文书

继长虹“财务门”举报人上周四被警方拘留后,昨日,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对记者表示,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此前四川省证监局对长虹“财务门”进行的全面核查已经结束,调查结果显示长虹“无事”,但他并未对记者详细透露从何处了解到上述信息。

调查结果长虹“无事”

长虹前员工范德均此前在8年里3次举报长虹,包括2002年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2007年再次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今年年初举报四川长虹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虚增销售收入约50亿元的行为。

据人民网报道,四川省证监局针对长虹前员工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举报事项一一核查后认为,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收入的确认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虚增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国税局的调查结论认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范德均在职期间,曾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判刑7年,2005年底出狱。范德均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声称当时四川长虹报了假案,他没有侵占过公司一分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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