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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能证明四川长虹在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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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能证明四川长虹在造假

3月2日,一篇《长虹造假门再遭报料 08年财报被指也有漏洞》再次掀起市场对四川长虹关注。截至今日收盘时,四川长虹下跌2.35%,收于7.07元/股。

质疑文章指四川长虹2008年年报存在差错并涉嫌造假,对此和讯网连线多位家电业分析师予以置评。

接受和讯网连线的两位证券机构家电分析师认为,四川长虹2008年年报于2009年4月底披露,期间有许多专业投资机构和分析师都曾看过四川长虹的年报,如果有问题,不可能现在才被发现,目前,没有权威证据或公开信息能证实四川长虹年报造假。

相关文章中,第一个质疑指“据两位律师透露,长虹2008年年报披露的信息存在一些差错。律师们发现,长虹当年购买商品同类交易额均达700~800亿元,但长虹2008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成本仅为230亿元,实际的金额可能在70~80亿元之间。律师们表示,这应该是年报披露的数据可能出现差错,多了一位小数点,导致结果出现10倍差异。”

“小数点错了,可能性不太大。”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分析师向和讯网表示,据我所知长虹控股美菱电器,帮助美菱电器做了一些代销活动,这也算作关联交易,而且关联交易较大。但他也强调,“帮助美菱电器代销的这部分资金不能算长虹电器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第二个质疑指“2008年四川长虹可能隐瞒约155亿元的利润,也可能存在同时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上百亿元。”

对此,一位身居南方不愿意具名的分析师认为,“律师不一定什么都能说的对,何况这还是专业的财务报表”。这位分析师称,第一,对于已经披露多时的报表,现在才有人出来质疑,应该对于这种质疑声音要好好推敲。第二,相关的会计师公司也没有必要去冒着承担法律风险的责任,而为上市企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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