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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财务门?证人保护亟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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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财务门 证人保护亟待立法

而范德均的代理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薛昌表示,目前没有看到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是刑拘还是非法拘禁还不好说,但可以确定的是,这是一种对举报人显而易见的打击报复。

薛称,在场人士曾对范徳均被抓为何是以已经终审的“虚开增值税”作为理由提出过质疑,警方如是回答:“你要继续举报‘那个事情’,就抓你‘这个事情’”。显然,“那个事情”指的是范徳均举报长虹财务问题,而“这个事情”则是指范徳均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对此,薛昌既无奈又气愤:“这是又一次的国家权力机关对公民正当权利的践踏和为所欲为。”

而来自南方报业的一位资深媒体人士指出,举报人范德均被刑拘无疑是相当令人失望的,自从某杭州著名食品饮料企业开了政府部门介入商业纠纷、报道的先河之后,公众举报、舆论监督的空间就被急剧压缩。范德均出狱之后就是正常公民,其同样享有“公民举报权”,范的被拘无疑助长了大企业动用国家权力机关为所欲为的气焰,这股歪风如果不能得到遏制,无疑是对更加广泛的大众知情权的践踏。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上海新闻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称,范德均如确实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绳之以法无可非议,同时,鉴于范德均正实名举报四川长虹,四川证监局也正在调查中。而刑事拘留兼有举报人与证人性质的范德均,系由四川长虹所在地的绵阳警方提出请求的,为避嫌与公正执法计,上级公安部门应对这一请求的初步证据进行实体审查,如发觉有人枉法行诬或打击陷害,也应绳之以法。

同时,宋一欣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缺失重要的一环即《证人、污点证人保护与处置法》,宜尽快建立、尽快立法,否则,敏感当口行敏感事、处置敏感人,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猜测、联想与误解,也对证人保护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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