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两大悬疑待解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薛模胜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薛模胜”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两大悬疑待解 四川省证监局自2月20日受理范德均举报长虹财务造假已3个月,近日,调查结果终于出炉。四川省证监局针对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举报事项一一核查后认为,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本文有37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两大悬疑待解

四川省证监局自2月20日受理范德均举报长虹财务造假已3个月,近日,调查结果终于出炉。四川省证监局针对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举报事项一一核查后认为,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收入的确认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虚增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

相关部门认定长虹财务未造假

据了解,除了四川省证监局公布了调查结果,绵阳国税局的调查结论也已出炉。绵阳国税局认为,经初步核实,四川长虹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尚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长虹公司1998年涉及商业承兑汇票的22.5亿元金额的销售及销货退回行为,在形式上是满足税法关于销售收入确认及销货退回的处理要件,专用发票及红字发票的开具是与上述会计处理相对应的,目前没有发现长虹公司上述业务涉及偷税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针对四川证监局与绵阳国税局的调查结果,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表示,这是一个最终的调查结果。

而对于举报人范德均最近被警方抓捕一事,刘海中否认此次抓捕为长虹报案。同时,他表示,由于调查结果已经清楚,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长虹公司已在上周五向司法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范德均侵害长虹公司商业信誉的刑事、民事责任。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长虹财务门专题。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两大悬疑待解”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306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