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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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一、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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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补发工资申报个税流程是什么?
首先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按照发放日来计算的,不论你是几月份的工资,需要统一在发放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数。也就是说如果在本月发放了本月的5000及上月未发放的工资5000则需要按照10000来确定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想要补税处理的话如下。个税逾期申报请填写“个人所得税明细补、退税申报表”,到主管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其他资料具体请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补发工资申请证明怎么写?
补发工资申请证明范文
xxxx领导:
您好,我是XX部门的(XXX名字)于XXX年XX月X日入职贵司,在2010年10月提交了,于2010年11月份的时候成功办理完加薪手续。公司批复于2010年12月份发11月份工资的时候就实行加薪。就是从11月份开始加薪至XX元。(这里可以把加薪后的薪水内容写上)。但是财务人员误会了批复的内容,在发11月份工资的时候没有实行加薪。故特此申请补回我11月份的加薪金额。望领导批准。谢谢!
XXX部门
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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