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新年开始执行税收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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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财政窟窿牙买加新年开始执行税收新制度
为堵2009/2010财年预算210亿牙元窟窿,牙买加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临时税收制度:
一、 商品消费稅从16.5%提高到17.5%;
二、 从新实施燃料商品特别税15%;
三、 对香烟从现有的每1000支收8500元曾加到10500元特别税;
四、 对居民和工商用户用电增收10%的商品消费税;
五、 对进口的商品征收22.5%的商品消费稅;
六、 调高年薪俸免税收入门槛从320736牙元到441168牙元;
七、 对55至65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金免税收入门槛从现行的400736牙元调高521168牙元;
八、 对年薪5百万至1千以下的薪俸税从现有的25%提高到27.5%;对年薪1千及以上的征收35%薪俸稅;
九、 对3000cc以上的汽车增收年许可证费4000牙元到16000牙元。
此项临时税收办法实施至2011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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