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财政部关于恢复征收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林钟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林钟”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财政部关于恢复征收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6月1日起,恢复征收硫磺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7%。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本文有7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财政部关于恢复征收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6月1日起,恢复征收硫磺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7%。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恢复征收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287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