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对地方政府税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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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税官员:房地产对税收很重要 地方政府想做事但没钱
根据省地税局局长李小平的工作报告,2009年,省地税局共组织各项收入3081.18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税收收入1927.52亿元,增长16.2%,总量位居全国第二,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沿海主要发达省份。
李小平表示,2009年是新世纪[45.40 -2.89%]以来最困难的一年,而2010年是最复杂的一年。
“税制改革是未来30年改革的重点。”会后,江苏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倪静石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税收结构趋向合理
《21世纪》:2009年江苏地税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税收收入总量更是仅次于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说,要不断加大税收对经济平稳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持力度。这句话,怎么理解
倪静石:税收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最能直接反映出江苏在调整经济发展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的显著成效。总的来说,有三个方面可以体现:
第一,2009年地税税收收入占地税组织各项总收入的62.6%,这比2008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表明税源越来越稳定,其结构也越来越合理。从理论上来说,税收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例越高越好,意味着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在减少,市场经济的调节越来越高。这是好事情。
第二,2008年江苏地税落实各项减税累计80亿元,到2009年达120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发挥了税收的调控作用。
第三,2009年江苏地税的营业税收入突破800亿元,占比41.5%,比2008年提高2个百分点。营业税直接反映出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这也表明江苏三产在三次产业比例中的地位提升,结构越来越合理。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平稳
《21世纪》:此前,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以下分税制改革,省财政提高了增值税的增量部分并将营业税增量部分留给地方。目前影响如何
倪静石:应该说,有一些影响,但并不明显。
实施分税制改革,对地方在收入结构上有一些影响,增值税减少而营业税增加,比较大的影响在于地区间产业结构的差异,两者之间不能抵消。
但省委省政府的导向是正确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结构,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从我们的实际工作看,苏南反应大一点,因为苏南总体制造业很大,增值税被集中多了。但随后省财政采取了微调措施,有效解决了矛盾。
《21世纪》:江苏同时在实行“省直管县财政”试点,两者相互“争夺税源”的声音好像很高。
倪静石:如果从地方的角度看,肯定存在着这个矛盾。
但事实上,这个矛盾的表现只体现在个别零星的税源上,对整体没有影响。省财政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
但在现在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地级市可能会对企业的纳税范围进行调整,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将国有企业的纳税范围从县级提到地市级,但这必须要符合《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地方希望多留税收
《21世纪》:房地产现在牵一发而动全身。外界普遍认为,如果去年不是房地产的税收实现较快增长,则必定影响到江苏去年整体地税收入。对此,你怎么看
倪静石:总体上,我认为,中央的措施是遏制房价增加过快,并不是打压房地产市场。现在的和可能出台的一系列措施,肯定会带来影响。但我个人看,是阶段性的。
房地产对地方财政的意义,从税收占比中就能看得非常清楚,这确实很重要。
因为现在很多问题,比如房地产在2009年的快速增长,看上去是地方政府可能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但归根到底还是地方政府想要做事但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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