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切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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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子商务与实体店而言,两者应该是包容发展充分竞争,不能让任何一方独大,征税要考虑到就业与经济增长,切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日前,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向当地一家淘宝店征收430余万元税款。武汉国税部门表示,辖区内皇冠级网店均纳入征管范围,皇冠级以下网店暂不征税,这也使得网店实名制将成为网店征税“前奏曲”的判断一语成谶。
在目前国税总局有关网店征税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前,地方税务部门征税需切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随着中国网民的快速壮大,互联网电子商务市场出现飞速发展,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以每年高于70%的速度持续增长,预计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15万亿元。但是作为新兴产业,我国目前对于电子商务还没有完善的税收政策出台。
随着网购的不断发展,对于电子商务征税似乎只是时间问题。目前争议集中在税率与监管等方面,与实体店相比目前网店价格优势明显,除了自身成本优势之外,税收也是主要原因。电子商务对于实体店与商业地产的冲击明显,调查显示,随着网购市场的逐渐壮大,商业地产需求开始出现减缓,网购这股“热火”让商业地产进入了“冬眠期”。
甚至悲观者开始认为,无店铺销售的电子商务就像一把“剃刀”会把商业地产慢慢肢解。网购开创零售与消费的新纪元,传统业务将最终被慢慢取代,对此,行业内部人士认为,电子商务并不能过于乐观看待,目前电子商务还存在信誉、质量等“硬伤”。
笔者认为,对于电子商务与实体店而言,两者应该是包容发展充分竞争,不能让任何一方独大。网购的低成本正是缘于实体店的存在,而对于网购的忌惮也使得实体店开始大幅让利促销。消费者无疑成为这场“大战”的受益者,而一旦两者之间出现一方失衡,可能会使得消费市场出现垄断威胁内需增长。
对于网购征税无可厚非,但是要充分考虑到就业、经济发展、内需等几个角度。电子商务市场能得到今日的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门槛低、交易成本小这一特点。与实体店高成本相比,电子商务点燃了青年人的创业梦想,网购不仅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也成为他们挖掘财富第一桶金的重要之地。
时下,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选择开设一家属于自己的网店,这极大缓解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对于这类网店,笔者认为不但不应征税,相反应给予减免和补贴。对于大型的网购门户而言,税收也应做到“量体裁衣”,目前中国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网站为了聚拢客户还处于赔本经营阶段,过高税收,将加剧电子商务网站的成本,在沉重税费下步履艰难、前景黯淡。
反向而言,适度征税将是对实体店的“公平”对待。同时,对于很多没有网购习惯的消费者而言,对网购免税也是一种不公平的表现。对于管理层而言,在没有统一的征税标准与法规出台前,对于地方税务对网店征税,需要密切关注,以防止“一刀切”与过度征税的现象发生,导致业绩与经济增速受到影响。
未来互联网消费仍是拉动经济增长,多元化消费模式的主要推动力。国家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以明确电子商务未来发展。多参考西方成熟电子商务市场的税收政策,避免征税引发网店关门潮情况的出现,实体店与网店两者的平衡发展,将能使国内消费市场更加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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