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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税法明天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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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税法明天开始实行

重庆:重庆市地税局昨天透露,新个人所得税税法明天开始实行,全市约有104万市民将减免个税,其中68万人可免交个税。

假设扣除“三险一金”和通讯补贴后,市民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按现行个税法,减去2000元的免征额,那么应纳税额为3000元。3000元适用的税率为第三档税率15%,相乘后再减掉125元的速算扣除数,每月应缴税325元。

但按新个税法,扣除3500元的免征额,应纳税额为1500元,适用税率为第一档税率3%,应缴个税为45元。新旧对比后纳税税额减少280元。

重庆市地税局局长刘有恒表示,由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全市工薪所得纳税人数将减少55%,超过68万人将不再缴纳个税。同时,还有约36万人的税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全市总共有超过104万人在新税法实行后可享受个税减免。市地税局预测,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1万元的高收入者,个税税负将适度提高。市地税局还将从多方面加强对高收入者个税征收的监管。

今年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便正式实施。不少单位都是月底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于是,不少工薪族打起了“算盘”:能否建议单位将工资押后几天,等到9月1日再行发放。如此真的可以少缴个税吗昨日,佛山日报社区记者与工薪族一起寻找答案。

工薪族:

晚几天发工资多收入几百元

如果扣除保险和公积金后的纳税人,月薪大约5000元,要是按照2000元标准的个税起征点计算,需要缴税部分为3000元,乘以15%的个税比例,她需缴450元左右的个税。但按照9月1日起施行的3500元标准的个税起征点计算的话,她需要缴税部分仅为1500元,乘以10%的个税比例,她需缴150元左右的个税。

也就是说,新旧起征点标准计算结果对比起来,相差300元。因此有不少人向公司老板建议,将原本8月底发放的工资押后几天,等到9月1日再发放,以减少缴税。抱着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甚至有不少人还在网上热议此事,不过到最后也没有一个结论。

单位:

万一查出来很麻烦

“要是真的可以如此避税的话,我们单位当然愿意为员工着想。”公司老板林女士听完员工的申请后,考虑起这个建议来。

据此询问会计此事的实操性,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操作,但会冒一定风险。”“可避税,但做账会麻烦很多,而且万一被税务部门查出来,会很麻烦。”

严肃查处偷税做假账

“我们单位的工资发放是连续发放,无法重新做账。”禅城一家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小李如此介绍。

而南海一家私企的财会部主任刘女士则给出不一样的回答,“原则上可以操作,但要是将两月工资压到同一个月发放,即使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但实际缴税额仍不会少到哪去,因为需缴税部分相应增加了。”

“建议大家不要打擦边球,一旦被查出偷税、做假账,我们将严肃查处。”佛山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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