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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造假门”举报人开博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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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造假门”举报人开博亮证据

四川长虹被举报虚增收入50亿元,就在这一“造假门”闹得沸沸扬扬之际,“始作俑者”范德均仍然紧追不放,昨天凌晨在两大门户网站开通博客,短短2个多小时连发10篇博文,公布一些新的举报材料和证据。范德均还在微博上称:“明天继续更新。 ”

举报人:

亮证据“让大家看清楚”

昨天凌晨,范德均首次通过新浪网和搜狐网博客发布了其向证监会举报四川长虹的“虚假财报报告和欺诈发行情况说明”,并在2个多小时内陆续公布了《范德均房改房产权证申请长虹官方复印批件》、《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建平的证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虚假财务报告的说明》等多篇博文。

“不是有很多人说我们证据不足吗那我们就公布出来,让大家看清楚。”范德均的委托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薛昌律师昨日对记者道出了“开博”的理由,但对于今日范德均将再次披露些什么内容,他守口如瓶,仅称还是有关1997-1998年四川长虹的一些资料。

上周五薛昌就对记者表示,对于上海英达商业与四川长虹有关3亿元商业承兑票据的纠纷,公司掌握的证据非常充足,从数据的减项、被减项以及结果,都是实实在在的证据。

四川长虹:

所有报表均经过审计

昨日,记者致电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建平,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四川长虹证券部有关人士称,公司的财务肯定没有问题,当年的报表都经过审计,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也没有受到影响。对于范德均公布材料产生的影响之大,该人士表示没有预料到,公司各级领导都在“积极关注”。有关监管部门调查一事,“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监管部门进驻公司调查。”她表示,但不排除有关部门私下正在调查公司。

2月底,范德均通过媒体披露了四川长虹虚增收入50亿元的消息,引发轩然大波。其中涉及到,1997年四川长虹年报中,将1998年年初销售旺季的20多亿销售收入提前计入,导致虚增收入;通过70多份商业承兑汇票虚增收入20多亿元。四川长虹作为上市公司,很快发布澄清公告,称媒体报道不属实。

四川长虹公司发言人揭露,范德均曾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四川长虹778711元。

网友呼吁:

希望监管部门核查

针对事件的新进展,有网友表示:“十几年前的陈谷子烂芝麻一点价值没有,有本事说点最近的年报情况。”“你把长虹搞垮了,绵阳很多人都要恨你。”

也有网友称:“长虹作为老牌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采取欺诈手段,这种恶劣行径即使是100年前做的也要追究,因为这反映的是上市公司诚信,长虹应该被处罚。”另外一名网友的发言更加尖锐:“如果真的造假,这样的公司就是股票中的三鹿,不整顿不足以平民愤。企业为了业绩,为了利润,可以不惜任意造假,哪里还有什么社会责任。靠造假只能蒙骗一时,岂能蒙骗一世,强烈要求证监会核查,一旦发现确有事实就要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四川长虹陷入财务“造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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