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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斌:个人网店征税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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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向当地一家淘宝店征收430余万元税款,而中国目前尚未出台对网上征税的具体办法。

许斌:税制原理上说,税为维持公共服务而征收;征税对于任何一公民,任何一市场主体,应公平合理。

网店被免征,不是于税制的一般原理上应该被免征,而可能是出于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或者因为新的生活、生产、交易方式意义重大却展开不易,特别扶持之,刻意给予了免征税款的待遇。但网店与实体店都产生了商业交易行为,虽然具体之交易方式不同,但在商品交换的本质上没有区别,要么应一样被征税,要么应一样的不被征税。

网店的被免征税,经营者高兴,习惯于网上购物者也会高兴,然而,换个角度想一想,对实体店公平吗对暂时还不习惯从网上购物的社会群体公平吗网店的应缴之税,于社会整体意义上,只可能被转嫁,而不可能被免征。至于经营艰难、利润微薄等等,更是不值得一驳市场经济环境中,任何经营者都不容易。

所以说,武汉市的相关行为,很正常的。不仅武汉市应这样做,全国各地都应该这样做。

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无疑具有示范意义。

龙敏飞:幸好这征税目前还只对皇冠级网店开设,也只在武汉开展,但这么着急就要征税是什么意思呢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人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后半部分本身就强词夺理,网店经营有几年了,那么之前的交易就是非法行为了既然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还没出台,就不该急匆匆地对其征税。

税务部门在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强行征税,还会带来不少的负面效应。

一是不利于网店的发展,如今尽管网店已经存在好几年,但这样一个行业的兴起,其实还处在不成熟的初级阶段,征税加重其负担肯定会让一部分人望而却步,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不利。

二是不利于消费者,任何税收,其最终的承受主体无疑是消费者,网商不可能自己承担,毕竟赚钱才是他们的终极目的,对很多深爱网店的人而言,其所寻求的,其实就是便利与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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