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唐九胜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唐九胜”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3 生效日期: 2000-07-03 发布部门: 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00]8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本文有15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3 生效日期: 2000-07-03 发布部门: 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00]8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10%调整为12%,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提高后,营业性娱乐管理费予以取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七月三日

相关法规:人民政府 办公厅 娱乐业 广东省 税率 营业税 调整 通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131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