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消费税统计报表的通知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祝佳钧”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5-26 生效日期: 2009-05-26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9]2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消费税政策调整的需......本文有42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5-26 生效日期: 2009-05-26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9]2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消费税政策调整的需要,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对2009年消费税统计报表及有关填报口径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表式和指标口径
新的《消费税分税目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表式附后)有以下修订和调整:
(一)将原“(1)卷烟”项目改为“(1)工业卷烟”项目。统计对工业环节卷烟征收入库的消费税。
(二)在原“(1)卷烟”项目下,增设“其中:按56%税率征收”、“按36%税率征收”二个项目。
“其中:按56%税率征收”项目,统计按56%税率对工业环节卷烟征收入库的消费税;
“其中:按36%税率征收”项目,统计按36%税率对工业环节卷烟征收入库的消费税。
(三)在原“(3)烟丝”项目下,增设“(4)商业批发卷烟”项目。统计对商业批发环节各种卷烟征收入库的消费税。
二、编报时间和其他事项
(一)2009年7月编报6月份税收会计统圃卤ū硎保敫鞯馗菪薅┖蟮摹断阉胺炙澳糠制笠道嘈屯臣圃卤ū怼繁硎郊坝泄靥畋诰督斜啾ā
(二)新报表任务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ftp下发,具体地址为 ftp://centre/收入规划核算司/统计处/trs任务,请及时下载并调整本单位报表任务。
附件:消费税分税目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
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n9157192.files/n9157191.xls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相关法规: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 消费税 统计报表 通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消费税统计报表的通知”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128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