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是否缴增值税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胡华龙”负责编辑,主要解答【问题】 用于员工福利的自产产品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是否还要按照产品销售价开具销项发票 【解答】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处理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本文有39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问题】
用于员工福利的自产产品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是否还要按照产品销售价开具销项发票
【解答】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处理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最新发展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其计税价格还应按该文件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另外,发生该类行为,可向个人开具普通发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Eva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是否缴增值税”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097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