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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共栖广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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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栖传媒和共栖产品的特点,作者在这里不再多说,如果有读者感兴趣,请浏览《共栖传媒市场能有100亿吗?共栖广告市场究竟有多大?》(http://davad311.blog.hexun.com/53 关于共栖传媒和共栖的特点,作者在这里不再多说,如果有读者感兴趣,请浏览《共栖传媒市场能有100亿吗? 共栖广告市场究竟有多大?》(http://davad311.blog.hexun.com/5378686_d.html)。以下主要针对报纸、杂志、门户网站、博客等新闻、及时资讯做共栖的开发,应该能够给新闻或广告业界提供一点借鉴和思考。 1新闻共栖广告开发的相关行业规定 新闻及资讯,首先,不要把新闻广告化(即把广告产品做成新闻来卖),这是不合法规的。198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就指出: 严禁利用发布新闻的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 因此,开发新闻共栖广告产品,必须不破坏行业、行政管理机构的法规和规则,这样才能够有长久和持续的生命力。其次,有偿新闻不可取,这是新闻行业的禁令。有偿新闻,大多是属于 新闻广告化 的倾向,也多数是为赢利性组织赚取更大的利润服务。199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和全国记协发布《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把广告性新闻列为 有偿新闻 , 不得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产品做广告 。最后,作为广告必须能够辨认、清晰可见,这是防止新闻和广告的混淆。《国际商会广告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 任何广告不管是采用何种形式还是使用何种媒介,都必须是清晰易辨的;当一则广告在含有新闻或者文章的媒介上发布时,它应该轻而易举地被认作是广告。 新闻共栖广告产品的开发,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宣传精神文明自律规则》、《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2广告产出-投入比(广告效果=产出/投入)太低的原因以及共栖广告效果的发现 共栖传媒要研究的新闻广告产品,是在共栖传媒研究和创建人(戴天岩,手机13051069337)经过潜心研究,立志最大挖掘平面和网络广告的最大潜力,开发出新闻共栖广告产品。 新闻共栖广告的意义自然不用提,因为大家都在担心杂志、报纸、门户资讯网站、博客的亏损经营,然而,改变亏损面貌的最原始、最基本、最传统的方法之一,就是广告。但是尽管新闻点击率、浏览次数在上升,但是广告主对该广告媒介的兴趣似乎不大,除非投入巨大的广告费用,才能产生一定的效果。作者早在2002年就在《广告大观》(广告调研 2002年第1期)研究央视的广告效果,并展示给广告主简易的广告投放模型,其实,我们常常把央视的收视率当作是广告的收视率,这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和误导广告主的行为,应该尽快的改变。当然,所有的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把新闻、资讯的浏览次数当作是广告的浏览次数,这也是错误的。 (共计2页) 上一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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