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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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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商标撤销不能再申请。

第二、 商标注销是主动行为;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另外。如果不想使用了也可申请注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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