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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件频发,谁来保护我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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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商标侵权的事件更是频频发生,近日北京秀洁新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商标侵权,被判赔偿美巢集团股份公司1000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建院以来商标民事侵权案件领域最高判赔。金额高达1000万元的商标侵权案在业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被指称侵权的“墙锢”商标,到底是什么


11月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微“知产北京”发布消息,宣布依法判决秀洁立即停止在其制造、销售的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商品上使用“墙锢”字样,并赔偿美巢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0万元。这个商标侵权案发生在即使判赔也通常不过几十万元的家居圈内,格外令人诧异。

据美巢诉称,该公司是注册使用在“工业用粘合剂、工业用胶”等商品上“墙锢”商标第3303708号、第4882697号的专用权人,“墙锢”商标经与美巢公司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美巢”商标、“易呱平”商标结合商业宣传和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秀洁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制造、销售的同类商品上突出使用“秀洁墙锢”、“易康墙锢”、“兴潮墙锢”字样,侵犯了美巢的商标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指出,在本案中,基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全国范围内的建筑装修材料经营者、消费者对“墙锢”文字的认知尚未能够达到指代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商品的程度,不属于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商品约定俗称的通用名称,且秀洁公司将上述文字突出使用于外包装桶的显著位置,字体较大,属于商标意义使用,侵犯了原告美巢公司的注册。“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应以全国范围内相关公众普遍认为某一名称能够指代一类商品为前提,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突出使用亦属于商标意义的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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