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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 著作权侵权】艺术家诉北京奥运焰火设计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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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 著作权侵权】艺术家诉北京奥运焰火设计侵权 创意来源成焦点

近日,西安艺术家刘牧起诉蔡国强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大脚印”创意剽窃案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并未宣判。而蔡国强本人于官司爆发以来也首度做出回应:“大脚印”是其一系列作品的主要元素,最初在1990年就已经有,使用时间早于刘牧。

起因 质疑蔡剽窃脚印创意

去年,西安艺术家刘牧质疑北京奥运会焰火总设计师蔡国强“大脚印”的创意剽窃自他自己的作品,一纸诉状将蔡国强告上法庭,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就此立案。此后由于管辖权异议,该案移交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刘牧告诉记者,自己曾于2002年和2005年给奥组委提交的《奥运脚步大地艺术计划推介书》,提到了脚印、奥运、第29届、天安门广场、奥体中心等主题元素。此后,刘牧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看到,蔡国强让29个脚印绽放在北京中轴线的上空。刘牧认定自己的脚印创意遭到蔡国强的剽窃,由此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庭审 双方均不接受调解

当日在东城区人民法院庭审中,蔡国强由于在国外并未能出庭。原告刘牧称,蔡国强的爆破画作品《历史足迹:为北京奥运做的计划》利用了其作品的核心元素,是对其作品的改编,侵犯了其对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刘牧希望法院判定蔡国强作品《计划》侵犯了其对作品的改编权,并要求其停止以“脚印”创意为内容的一切活动宣传、展览和拍卖。

而蔡国强代理律师周丹丹则称,“蔡国强从未看到过原告刘牧的策划,而且蔡国强的“大脚印”创意来自其早期系列作品,为独立创作完成;其次,蔡国强的作品为火药爆绘画,与刘牧的作品在表现形式上完全不同,根本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庭审当日,双方均表示不愿接受调解,该案当庭并未判决。

交锋 创意到底归谁

刘牧称,自1988年,自己以创作的一幅名为《脚印长城》的油画为起点,开始了以“脚印”、“脚步”为主题的艺术创作,“这幅作品曾在我老家陕北子洲县的图书馆内展出过,但当时并未出版。”

2003年,刘牧在西安举办了“脚印.西安”活动。活动现场,刘牧先到黄帝陵采集的皇帝脚印,印在尼龙布上并平铺在西安城墙上,后将事先采集好的众多名人脚印附在皇帝脚印上。

蔡国强告诉记者,“脚印”的创意源自1990年创作完成的《为外星人做的计划第六号》。蔡国强计划在国境线的两边,有个两公里长的直线区域,其设置200个大脚印。点燃后依序爆炸,该计划未能实施,后以爆破画的方式进行展示。其后,该作品1991年在东京进行了展览。随后,1993年至2005年期间,蔡国强在一些作品中都使用了“大脚印”的设计元素。由此,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艺术创作直至奥运开幕式方案在内,“大脚印”是自己一系列作品的主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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