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白琳”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著作权限制之表演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本文有31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著作权限制之表演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表演者享有以下的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取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取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像制品,并获取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取报酬。
前述第一—二项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第三—六项的权利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首次演出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表演者按第三—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表演者的权利、义务”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5527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