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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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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

借贷关系,提供财产做质押的人叫做出质人,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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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质押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三、哪些财产可以质押?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四、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说简单点,抵押不需要转移抵押物,质押需要转移抵押物。比如,我们常见的押证押车贷款就属于质押贷款,而押证不押车贷款就属于抵押贷款。

2、标的物不同。

抵押:用于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等。

质押: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比如不动产证、权利证、有价证券等等。

3、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

质押: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4、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

质押: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司法实践中,以动产出质向别人借款是很常见的,可以质押的财产也非常多,比如本人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债券等,这些都可以质押,不管以哪一种财产做质押,都应该依法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基本内容也是有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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