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信托合同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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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的信托合同什么意思?
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信托合同主要适用于法人之间,其特征是:
1.信托合同的信托方主体只能是经过法定手续成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2.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自己承担,而不是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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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物资办理信托事务。
4.信托产权仍归委托人所有,信托人只享有暂时的占有权,因而在约定的时间应转交给委托人。
5.信托合同是有偿的,委托人按合同约定给受托人偿付酬金,并承担风险。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委托合同,受托人所处理的,是委托人的事务。顾名思义,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信托合同,受托人所管理或处分的,则一定是而且仅仅是委托人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
(二)委托合同,无论受托人以谁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归根结底要受受托人同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的约束的;信托合同,受托人必定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是完全不受所订立的合同的约束的;
(三)委托合同,无需一定是要式合同;信托合同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也就是要式合同;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受托人收取报酬的,也可以是受托人不取报酬的;信托合同,则受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报酬;
(五)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信托合同是不可单方撤销的。
合同往往因为一字之差,其权利与义务就大不相同,合同双方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与风险也不相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小心,明白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免得上当受骗,合同广泛用于生活实践中,其目的是用法律约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双方行为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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