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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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凡是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
建设工程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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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57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筹建登记的企业,在核准登记后核发《筹建许可证》。一般认为,未领取筹建许可证的,不具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必须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发包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其对外发包的基本条件。
3、必须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此,建设单位如果没有用地批准手续,也就没有资格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必须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
二、建筑工程发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什么
发包方:某某
承包方:某某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100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竣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0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一般只要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都能够作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但同时如果要作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的话,那么还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比如拥有筹建的许可证,以及建设用地规划的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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