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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天津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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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备案天津需要吗

天津已经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审核备案。招标人或者发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和中标人或者承包人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并自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后十五日内,通过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告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通过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自行打印,不再加盖合同管理机构备案章。并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不再保存纸质档案。通过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二、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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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发包人如果是属于分包人,审查其是否具有分包资格;

③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发包人的实力、已完成的工程、市场信誉度、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

①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除了内部承包之外,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

②承包人应具有承包建设工程的资质。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并且合同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如果合同各方对合同履行有特殊要求的,均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天津目前已经不需要办理施工合同的备案手续了。但是由于监理合同事关建筑的安全,所以依旧需要办理施工监理合同的备案手续。如果监理合同未经备案的话,是不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没有施工许可证就开工的会被勒令拆除已经修建的建筑并且还会被相关部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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