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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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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关于建筑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的问题,要分三种情况。

1、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

2、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这是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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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说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其违约所得到的利益,这个违约方得到的利益可以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

二、建筑合同违约后能要利息吗?

建筑合同违约后不一定能要利息,我国尚无任何法律明确规定违约金与利息不能同时适用,可以结合以下规定判断是否可以主张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不管是建筑合同当事人违约,还是签署了其他合同的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都有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且根据现行《民法典》等的规定,即使是在合同签署的时候并没有约定违约后需要支付违约金,在实际违约后依旧有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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