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建设工程质保金规定3%是怎样的?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吴孝海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吴孝海”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当代社会,大家都十分清楚的是建设工程作为关注的就是工程质量事项,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设置了一些质保金,但是政策中对于质保金的规定都是不太一样的,因此很多地方的普通老百姓都......本文有66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当代社会,大家都十分清楚的是建设工程作为关注的就是工程质量事项,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设置了一些质保金,但是政策中对于质保金的规定都是不太一样的,因此很多地方的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保金规定3%是怎样的?下面为大家介绍。

建设工程质保金3%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3%的规定是原先规定的是3%,现在是5%。即发包人需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对保证金总预留比例的规定是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如果双方约定承包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也不能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首先质量保障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还有就是在我国建设工程如果已经缴纳了合同当中的金额。那么我国规定,工程质保金3%就不能够同时收取了。同时作者在这里也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预留工程它的质保金是可以由第三方来管理的。以上就是365律师网作者整理的内容。365律师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建设工程质保金规定3%是怎样的?”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5945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