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泽宏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泽宏”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看具体情况定。主体验收所要具备的条件有: 1、主体结构即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完工,混凝土必须全部拆模,设计有要求或确实需要以后施工的可除外,如后浇带; 2、主体资料及时、齐全......本文有17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看具体情况定。主体验收所要具备的条件有:

1、主体结构即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完工,混凝土必须全部拆模,设计有要求或确实需要以后施工的可除外,如后浇带;

2、主体资料及时、齐全;

3、通过中间结构安全验收;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有什么

4、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方案已确定。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5891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