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秀”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本文有54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安全事故侵权责任纠纷由谁承担?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一般认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法规。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但两者具有明显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属于自然人犯罪。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大安全事故所涉及到的必定就是公民的生命安全,或者是受到的财产损失,对于此行为也会存在违反了我国的建筑规定从而造成的伤害,对于此罪只要构成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而对于会如何处罚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定夺。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5889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