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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处罚案件受理费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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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行政处罚案件受理费标准是什么?

撤销行政处罚案件受理费标准是撤诉的情况之下由被申请人负担案件的受理费。说标准应该根据案件情况来判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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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的条件有所不同:

1、申请:散诉的条件。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和原审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或上诉人(或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申请撤诉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变化,但申请撤诉;另一种情形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该行为者同意并申请撤诉。而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虽多基于被诉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也可以基于其他原因。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诉行政机关接受法院建议;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起诉该行为者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起诉该行为者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但不管哪一种情形,行政机关都不能强制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4)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作出。

(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撤销行政处罚的案件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这样的一种诉讼请求的,但是人民法院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是符合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符合的情况之下,就和受理案件同时对于申请人来说,首先是需要缴纳有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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