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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诉讼标的有实体利益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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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诉讼标的有实体利益是否合法?

对诉讼标的有实体利益是不合法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法院当中明确的规定,律师和相关当事人之间并不能够存在一些具体的诉讼利益往来,这样的话对于我们国家的案件的公平审理是具有非常大的危害的,在民诉法当中68条规定了。与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担任本案的律师的。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八条又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我国的律师(指内地律师)其从事的区域仅限于我国内地,其无权在我国的港澳地区以律师身份从代理业务。另外,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只有在内地取得了律师职业资格证后,才可以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但其从事的业务范围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即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及涉港、澳婚姻、继承案件的代理活动。可见,律师从事法律事务或诉讼代理业务也是有条件的。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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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我们在从事一些民事方面诉讼的时候,由于对于民事诉讼的程序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此时都会请一个律师来进行代理,但是律师进行代理的时候并不能够和标的有任何的利益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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