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的保全诉讼时效是否有规定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吴统亮”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超标的保全诉讼时效是否有规定? 超标的保全诉讼时效是没有规定的,诉讼保全超标的保全法律规定是超标的保全属于保全错误,法院应当主动或者应被申请人(一般是被告)的申请或者所提......本文有49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超标的保全诉讼时效是否有规定?
超标的保全诉讼时效是没有规定的,诉讼保全超标的保全法律规定是超标的保全属于保全错误,法院应当主动或者应被申请人(一般是被告)的申请或者所提异议来解除对相应财产的保全。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的情形还有:
1、其他保全错误的情形。比如所保全的财产非被申请人的财产等。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诉讼标的200万法院管辖是哪一级法院?
2、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这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符合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法院应当准许。
3、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财产保全是为了便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既然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驳回,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了。当然,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被部分驳回,部分获得了支持,那么,解除保全的范围也就应当是被驳回的部分。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二、民事诉讼时效分类: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财产保全本身就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的,所以财产保全这件事情根本就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因为等这场民事官司都正式结束了之后,一般法院的财产保全也早就已经解除了。而被保全者,也不可能发现法院保全错误了的话,对此无动于衷。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超标的保全诉讼时效是否有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5757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