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郑焕坚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郑焕坚”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公民如果与其他人因为民事上的纠纷需要到法院并且得到法官的中立判决就需要相关的证据去证明某些事实,而当事人想要在证明效力上得到最大的提高就需要明确最有利的证明对象,下面就......本文有58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公民如果与其他人因为民事上的纠纷需要到法院并且得到法官的中立判决就需要相关的证据去证明某些事实,而当事人想要在证明效力上得到最大的提高就需要明确最有利的证明对象,下面就让作者为大家讲解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证明对象又称证明客体,是指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加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要件事实。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辨、反驳和提出反诉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其他事实,都是需要证据加以证明的。

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特征: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误诊医疗事故的认定

1、证明对象的确定有赖于当事人提出的请求。

2、证明对象是实体法律规范中的要件事实。

3、证明对象是必须以证据进行证明的事实。

4、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紧密联系。

成为证明对象的三个条件:

(1)该事实对于正确处理案件有法律意义,或者是实体法上的意义,或者是程序法上的意义;

(2)双方当事人对该事实存在争议;

(3)该事实不属于诉讼上的免证事实。

需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即证明对象:

(1)当事人主张的有关实体权益的法律事实;

(2)当事人主张的程序法律事实;

(3)证据材料;

(4)习惯、地方性法规(主要指非法院本地区的)和外国法;

(5)特别经验规则,主要是指专门性的特殊行业的经验规则。

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

(1)自然规律及定理;

(2)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

(3)众所周知的事实;

(4)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民事诉讼中的所涉及到的证明程序中必须包含着明确法定的证明对象,并且在审判过程的质证环节得到体现,否则将对该证据的提出者即当事人产生不利的后果甚至是影响了法官对证据的看法。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5588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