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世立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世立”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又或者是行政诉讼中,其实证据的种类里面都是包括了证人证言的,但这属于言词证据中的一种,在证明力上面可能就稍微要弱一些。现实中要想证人证言起作......本文有99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又或者是行政诉讼中,其实证据的种类里面都是包括了证人证言的,但这属于言词证据中的一种,在证明力上面可能就稍微要弱一些。现实中要想证人证言起作用,自然也是要先对其效力作出认定。那么该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呢?下文中365律师网作者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因此,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分析证人证言时,还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

对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分析、认真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证言的真伪及其效力的大小。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二、如何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要查明证人是怎样得知案件的有关情况的,是本人直接感受的,还是间接得知的。一般来说,直接感受(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而提供的证言,真实性相对大一些;而间接得知(道听途说)所提供的证言,则真实性相对较小。

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通过间接途径获取的信息所形成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只要是证据,那么就需要满足证据的三性,包括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这样的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至于证明力大小,则还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判断。

其实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实践中,可能有的是假冒的证人或者证人在作供的时候有虚假的情况,这些其实对证言的影响都是很大。并不能因为对方是证人,就不对其作出的证词加以认定,这显然就是不负责的态度。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5586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