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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的查询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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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

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登记权及起诉权。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民法典》新增了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规定,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

原法案只规定了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而没有对利害关系人如何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作出规定。对赵某公开其地址的行为,由于原法案并无相关规定,受害者无法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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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虽然房屋仍被善意相对一方取得所有权,但王某除了要求对方返还卖房所得款项外,还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赵某公开、非法使用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实施以来,利害关系人利用查询、复制的不动产资料侵害不动产权利人权益的纠纷并不罕见。权利人苦于无法律依据,只能依据侵权责任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起诉。民法典明确了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或非法使用的义务,使得不动产权利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更为均衡。

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查询,利害关系人除提交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交该不动产存在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律师受利害关系人委托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利害关系人及委托代理人查询存在利害关系不动产的索引信息查询条件按照原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查询。

总之,利害关系的法律特征都是包括有独立的主体,但是这个关系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做任何的事情都不能随意进行的公开,一旦被公开这个个人资料,那么这个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提出法律保护,要求对自己的隐私有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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