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上诉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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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上诉状怎么写?
上诉人:(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基本情况)
上诉人(姓名及罪名)一案,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年度)字第 号刑事判决(裁定)书,现因不服该判决(裁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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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请求:(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销原裁判,或者要求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上诉理由:(从以下几方面写明理由)
1、认定事实方面;
2、适用法律方面;
3、诉讼程序方面。
此致
ΧΧ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名称)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签名捺印)
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是什么?
在审判实务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实际上两者有非常明显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讼主体只能诉针对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诉讼主体可以针对原告的起诉,也可以针对被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判决形式。
三、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写起诉状一般要包含这几部分内容:标题、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受理法院、具状人姓名及日期。虽然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主张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两者之间也有差别。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法律不同,一个是程序法,另一个是程序法和实体法。这两者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裁判的形式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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