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伍海燕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伍海燕”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本文有99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二审检察院审查起诉多久时间?

但《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逾期证据予以放宽,不必然发生证据逾期的失权后果,其实质上是扩大了新证据的范围。逾期的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的条件,需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得出结论。

《证据规则》虽然没有明确对逾期证据进行审查及有关程序上的要求,但审查的内容隐含在新的证据如何让判断的条文之中。二审程序中,逾期提供的证据理由能够成立的,则转化为二审新的证据。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民事诉讼中,有广义的当事人与狭义的当事人之分。广义的当事人是指单一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群体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以及诉讼中的第三人。狭义上的当事人则指原告和被告。

2、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定义是指因自身相关的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3、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因为自身相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

(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三、二审中的新证据的审查规定是什么?

在二审中,对于新的证据的审查分主要是根据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主观过程程度,判定其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根据其过错程度,适用不同的责任和后果。具体审查如下:

1、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的。原则上发生证据失权后果,但该证据涉及基本事实的证明的,不导致失权后果,但要训诫、罚款。

2、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的。此类情形不发生证据失权后果,人民法院均应采纳但应当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3、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均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的责任。对方当事人要求其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等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一审庭审结束之后发现的证据可以作为二审的新证据。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当事人是指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狭义上的当事人就是原告和被告。与自身民事权益相关而引发的争议,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诉讼。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5206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