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立案条件有区别吗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春雨”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立案条件有区别吗? 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立案条件没有区别,法院立案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本文有64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立案条件有区别吗?
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立案条件没有区别,法院立案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不能并用关系有哪些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形成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形成权属于一方说了算的权利)行使形成权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或者为对方了解时生效,无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即产生权利变动的效果。
2、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
形成权赋予权利人得以其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地位,相对人并不负相应的义务,只是受到拘束,容忍此项形成权的行使及其法律效果。法律敎育网
3、形成权具有从属性
形成权不是独立的财产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基础权利之上,不能与所依附的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例如,合同撤销权、解除权不得与合同相分离而转让。
4、形成权具有法定性
由于形成权人的地位特殊,以其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自己与他人或者他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因而形成权须由法律明确规定,仅少数形成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虽然确认之诉跟形成之诉的概念不一样,但是在立案条件上都是一样的,事实上,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关于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相关规定,属于哪一类型的诉讼活动,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状确定的。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就必须立案。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立案条件有区别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5168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