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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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___检诉刑诉〔___〕24号
被告人___某,男,19___年7月1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12219960719___,汉族,___省红___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家住___县___乡。20___年12月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___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经本院批准逮捕,___公安局次日执行逮捕,20___年2月11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本案由___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姚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___年1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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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
___年9月19日晚10时许,___缀学青少年___(1999年8月25日出生)邀约被告人___和___(另案处理)等人,一起携带“管杀”在___乡“孔雀苑”附近寻找曾有“过节”的秦甲,遇被害人___(与秦甲同学)在此经过,___、___、___等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问___甲的去向,后又强行拉至“孔雀苑”院内对其拳打脚踢。随后___、___等人一起骑着摩托车强行将___庆海带至县___河堤坝。在途经县外贸处十字路口时,___乘机从摩托车上跳下来逃跑,___、___等人手持“管杀”进行追撵,在县医院处撵上___后将其砍伤。随后___、___、___等人将___强行带___沙河堤坝上,又对其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并威逼其下河“洗澡”,后见其受伤流血才将其放回。经___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___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被告人___于___年12月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近亲属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害人___的陈述;
2、证人___、___、___等人的证言;
3、相关书证;
4、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
5、被告人___和同案人___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无视国法,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___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___
20___年___月22日
由以上三个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可以看出:检察院直接起诉的案件是经检察院调查取证过的,检察院已经掌握了被起诉人的犯罪证据,起诉书的内容除了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外,是检察院调查结果的陈述。一般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确定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可以直接起诉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365律师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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