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裁决的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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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仲裁裁决的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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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
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7、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8、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同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当当事人提出仲裁裁决再次审查的时候,需要书写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填写自己的身份信息,申请事由,具体的诉讼请求、再审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等,最后签下字盖章确认。申请再审的主要内容需要保证准确无误,并符合法定程序,不能有之前类似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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