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类型有哪些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韦子平”负责编辑,主要解答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规定的法人类型有哪些? 法人类型是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种: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本文有52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规定的法人类型有哪些?
法人类型是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种: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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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其中非营利法人又包括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等。
拓展材料
《民法典》第三章法人: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民法典》的制定不仅仅是为了公民而可能也会涉及到公司等这类大型的组织的,而公司中必要的法人也被《民法典》分为几种,这几种将成为公司在市场中合法运营的一种重要依据,如果跳出了民法中规定法人就可能会法规所禁止甚至还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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