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彭永年”负责编辑,主要解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不断修订和完善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在《民法典》中,特别用一个章节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其中就包括第144条。那么,第......本文有60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不断修订和完善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在《民法典》中,特别用一个章节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其中就包括第144条。那么,第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365律师网作者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民法典第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智力发育不成熟或者精神存在障碍,不能认清自己的行为后果。如果让其实施行为,则可能既不利于行为人自身利益的保护,也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这种情况下的民事主体实施行为的范围受到限制,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三要素促进超市食品安全提升
二、哪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撤销权消失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综上所述,民法典是调整公民之间民事法律关系,规范民事法律行为的。按照民法典第14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做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按照法律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都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很好的认清实施行为的后果,因此,其做出的行为应当无效。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第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4729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