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何飞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何飞”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本文有74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法律规定哪些是仿冒产品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具体方式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三、行政强制由谁设定的?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5、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五种,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果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的情况,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若是被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4517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