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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算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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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冻结算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吗?

冻结算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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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综上所述,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冻结财产,在司法实践中,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启动程序有两种,第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法执行,还有一种情况在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情况下,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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