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婚姻登记无效诉讼是行政诉讼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祖芬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祖芬”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婚姻登记无效诉讼是行政诉讼吗? 婚姻登记无效诉讼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具体来说如果确定婚姻无效是婚姻登记无效的,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该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婚姻......本文有80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婚姻登记无效诉讼是行政诉讼吗?

婚姻登记无效诉讼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具体来说如果确定婚姻无效是婚姻登记无效的,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该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婚姻类诉讼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的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判决婚姻无效后财产怎么分割?

1、如果婚姻被判决无效,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应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不同于离婚时财产的范围,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包括房屋、家具、衣服等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下,要考虑一方或者双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种情况下,一方出资的一半属于他的合法配偶所有,应当准许合法配偶取回。

在指定的国家部门登记结婚之后,男女双方才有可能会因为获得结婚证而组建家庭。收到登记请求的国家工作人员,需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若是这些工作人员因为玩忽职守等的原因导致婚姻登记无效,可能会被公民提出行政诉讼而受到处分等的行政处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婚姻登记无效诉讼是行政诉讼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4463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