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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履职期限的特殊性及其计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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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法履行职责”是不作为违法,是对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状况的一种拟制。因为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要遵守立案、调查取证、听取意见、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所以拟制的不作为违法应当充分考虑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要的时间,只有期限届满仍然未全面充分履行法定职责的,才构成“不依法履行职责”。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有两个因素可能影响被告行政机关的履职期限:一是“双阶构造”程序决定履职期限计算的时间起点;二是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调查取证的开放性与不确定性、调查对象的天然阻抗性以及“行刑衔接”的复杂性等因素,影响履职期限的长短及其计算。

只要利用好了行政公益诉讼这把“法治利剑”,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也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不但能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也能很好地维护公共安全,让大家生活在一个青山绿水、树木成荫、和谐健康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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