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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时制行政许可申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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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定时工时制行政许可申请合理吗?

不定时工时制行政许可的申请是合理的。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审批应当在政府行政机关的相关部门中,公民依法进行相关行政许可的申请时,应当根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与材料,并配合做好审查工作,行政部门审核通过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许可就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二、可以办理行政许可的机构规定是什么?

1、最直接的差别是被委托主体性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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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委托的被委托主体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它们的基本职能不是行使行政职能或其他国家职能,而是从事非国家职能性质的活动。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它们经常性的工作就是执行国家公务。

2、被委托主体的法律地位也不相同

一般委托中的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也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而行政机关之间的委托,由于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因而本身就具备行政主体的地位。但是,这种独立的主体地位,在其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时并不体现出来,它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也由委托机关承担。

最后,被委托主体的条件和范围要求不同。一般委托中,不是任何组织都可以成为被委托的主体,被委托组织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接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而行政机关之间的委托,被委托机关的主体条件一般没有限制,但是要求其职权范围与委托行使的行政事项有一定的相关性。

如果某一个单位的员工采取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度的,需要单位的负责人到当地负责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的部门进行申请,如果没有申请行政许可就擅自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可能会收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需要严格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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