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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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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众本身就有权利去监督国家各行政机关的工作,其实现在各地也发生过有民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申请行政复议的,这是我国民众在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这一方面所具备的一种民事权利。但针对行政机关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我们都应该了解一下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期限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被申请人违背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的如何处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需要几天?

《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综上所述,国家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行政机关侵权行为发生的60天之内,如果在此期间遭受到了该行政机关各种阻挠,这是属于有正当的理由耽误的,所以不计算在复议的时间之内。不过,申请行政复议之前个人一定要注意把相关的证据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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