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不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具备条件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吴继洪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吴继洪”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不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具备条件是什么? 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具备以下几种: 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本文有81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不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具备条件是什么?

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具备以下几种:

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第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行政赔偿案件的受案范围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具备以下几种:

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第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法不予立案条件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三、行政处罚不予立案如何执行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按照实际的情况决定是否施行行政处罚的而决定,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等。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具备条件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4197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